问题 | 临时停牌要多久才可以复牌 |
释义 | 临时停牌一般要一个小时后复牌,具体时间由证券交易场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停牌又称“停止证券上市”,证券交易所对在本所上市的有价证券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核或复核,如发现某上市证券不宜继续上市时,交易所可开具“停止证券上市通知书”,暂停其上市。 一、上市公司有什么法律特征 上市公司的法律特征有: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法律特征:如股东人数广泛、股份发行转让的公开性、自由性、股份平等性、公司经营的公开性; 2、上市公司是符合法定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上市条件有严格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股东大会发布股票停牌规定是怎样的? 在召开股东大会,包括临时股东大会时,股票都会停牌,以免消息泄露影响交易。根据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在本所交易时间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自股东大会召开当日起停牌,直至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当日上午开市时复牌。 三、上市公司收购股权的方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收购股权主要有两种方式: 第一、协议收购: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第二、要约收购: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的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要约。 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要约届满15日内,收购人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经批准,可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七条 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 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转让。 第三十八条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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