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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对方一直不出院应该怎么办?
释义
    交通事故对方不肯出院可以拒付医药费,可以让对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
    1、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主要包括医疗费、误⼯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因伤致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活费,受害⼈死亡的,还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
    2、医疗费(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赔偿义务⼈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3、误⼯费误⼯费根据受害⼈的误⼯时间和收⼊状况确定。
    误⼯时间根据受害⼈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因伤残持续误⼯的,误⼯时间可以计算⾄定残⽇前⼀天。按照起近三年的平均收⼊计算近受害⼈不能举证证明其近三年的平均收⼊状况的。(对于收⼊超过法定纳税数额的,需要出具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4、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员的收⼊状况和护理⼈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员有收⼊的,参照误⼯费的规定计算,护理⼈员没有收⼊或者雇佣护⼯的,参照当地护⼯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受害⼈恢复⽣活⾃理能⼒时为⽌。受害⼈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护理费⼀般原则是⼀⼈,除⾮存在医嘱。)
    5、交通费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数、次数相符合。(最好在票⾯给予注明;当事⼈实际必需的费⽤计算,凭据⽀付)
    6、住宿费指道路交通事故发⽣后,受害⼈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的住宿费⽤,由赔偿义务⼈按照⼀定的标准对该项费⽤进⾏⼀定程度的赔偿。(住宿费不包括受害⼈住院⽀出的床位费)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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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3: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