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事人如果约定押金具有定金的性质,交押金后如果存在违约行为,则交纳押金的一方无权请求返还押金,接受押金的一方应当双倍返还。如果没有约定押金性质,则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