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殴打行为的界定
释义
    法律分析:认定“随意”时还应关注行为对象、行为工具、行为程度等因素。殴打行为由于具有随意性,故殴打对象通常不特定,寻衅滋事罪的随意殴打只是行为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的一种客观反映,并非一定要伤害特定人;随意殴打通常徒手进行,即使使用工具,也很少提前准备而大多是在现场随机使用,如在饭馆发生冲突后随手使用酒瓶、扫把等;随意殴打程度通常不严重,如上文所说,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在实施殴打时,主要目的并不是要给他人造成多么严重的伤害,而只是想通过殴打来发泄个人情绪,一般不会给殴打对象造成过重的伤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0:3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