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四自两会三公开”,就是小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自选、自建、自管、自用,村委会、理事会,项目选择公开、理事会选举公开、工程建成后财务公开”。 为了推动农村基础建设、管理、使用相结合,2012年以来,省发改委认真借鉴外省经验,大力推进本省试点,并总结出适合本省发展要求的“四自两会三公开”建管模式。这一模式改革了政府包揽代建、建管分离的固有模式,强调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村委会是项目的责任主体,理事会是项目的建设主体;全程要求“项目选举公开”、“理事会选举公开”、“工程建成后财务公开”;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技术、资金方面的指导与监管。 法律依据: 《关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四自两会三公开”建管模式财务管理试行办法》 二、项目建设方式。对村民能够自建,工程投资在100万以下(设备、材料采购等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县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技术人员跟踪服务和技术指导,理事会组织村民自建,并按照当地劳务工资水平支付报酬;对技术含量较高的项目,由理事会聘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组织村民自建;对村民无能力施工或工程投资在100万以上(设备、材料采购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招投标法开展相关招投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