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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产管理人有哪些
释义
    遗产管理人可以是遗嘱执行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可以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一、法院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设立遗产管理人
    法院在如下情况下能够指定遗产管理人:相关人员对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若当事人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二、遗赠可以负有义务吗
    遗赠可以负有义务,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也就是说,对于不履行遗嘱义务的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取消其接受遗产的权利,并且愿意履行义务的,可接受遗产。
    其中的有关单位是指被继承人的工作单位,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单位和国家有关机关、社会团体等:个人包括被继承人的亲属、遗产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履行义务的受益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应注意,按法律规定,除由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的程序以外,任何组织、单位及个人无权随意取消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遗产的权利。
    三、民法典遗嘱继承人可以任命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嘱继承人可以当遗嘱执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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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