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嘱指定继承人的规定具体是什么 指定继承人,指的就是遗嘱继承人,也就是遗产所有者以遗嘱的方式,指定的遗产继承人。按照继承法,继承遵循遗嘱为先的原则,说得通俗一点,就是遗产所有者有遗嘱指定继承人,那么,遗嘱指定的这部分遗产,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 只要立遗嘱的人没有被胁迫立下遗嘱,而且表达的内容真实,分配的是自己的财产,而且也考虑到了自己法定继承人中间的一些特殊情况的遗嘱都是没问题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遗赠与遗嘱继承该怎么区分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 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明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体现在: 1、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或集体单位。 2、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的,即视为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做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即丧失受遗赠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