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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承揽经营权
释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一、父母去世子女的土地承包权归谁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地一般是家庭(户)承包的方式。某个家庭成员去世了,家庭其他成员也是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如果子女已经不是本村户口,这种情况就不能继续承包经营。但是,土地承包的收益仍然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另外,以招标、拍卖的途径,或者是公开、协商等这些非家庭的承包方式取得的经营权,承保人死亡以后,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二、企业拆迁补偿
    土地补偿标准首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来源于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说,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拍卖或者一次性买断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通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或者划拨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质,纳入土地使用权补偿范围。
    三、承包地到期后该如何
    承包地到期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继续承包。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至50年。林地承包期为30-70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继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登记机关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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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0:4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