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
释义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2002年8月29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1)发包方权利:发包的权利、监督的权力、处理的权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2)发包方的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服务、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3)承包方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经营的流转、承包地被征用、占有时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4)承包方的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一、土地流转合同纠纷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土地流转违约责任主要划分为发包方违约责任和承包方违约责任,主要如下: (1)、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这就是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基本内容。 (2)、发包方非法变更、解除合同 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家庭承包的,在承包期内,非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并经过法定程序,发包方不得收回和调整承包地。同时发包方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 (3)、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是在尊重农民的意愿的基础上,由承包方自愿进行。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三条承包耕地、园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从事种植业生产活动,承包方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应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予以确认。承包草原、水面、滩涂从事养殖业生产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规定确权发证。第四条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实行其它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经依法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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