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重合度多少算侵权? |
释义 | 外观设计相似或相同的认定方式:1.主要设计部分相同则为相同;2.主要设计部分相近,次要部分不同则为相近;3.主要设计部分不同或不相近则不同。没有明确规定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法律分析 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情况需视情况而定。如若认定为相同或相近似的设计,应按以下方式认定:(1) 如果两者的主要设计部分(即要部)形状、图案、色彩等方面相同,则应认定为相同的外观设计;(2) 如果构成要素的主要设计部分相同或相近似,而次要部分不同,则应认定为相近似的外观设计;(3) 如果两者的主要设计部分或要部不同或不相近似,则应认定为不相同或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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