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干细胞抗衰老国家允许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唯一获得国家许可的造血干细胞是唯一一种治疗血液系统和免疫系统的疾病。这里提到的造血干细胞只能来自骨髓、周围血或脐带血。干细胞抗衰通过体外将干细胞直接定向分化为具有制造胶原蛋白等蛋白质和再生肌肤基底组织的成纤维细胞,借助微注射技术将多能活性干细胞注入面、颈、手部皮肤真皮层。多能活性干细胞发挥高能活性,分泌细胞活性物质,刺激皮肤成纤维细胞增殖,修复或替代受损皮肤细胞,促进胶原再生,逐渐抚平皱纹,加速细胞代谢,排出代谢废物,去除局部沉积色素。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医疗机构,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当地的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 第八条 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第十条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 设置申请书 (二) 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 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第十一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 (一) 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二) 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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