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登记表格,办理核名初审。2、到分局登记大厅审批核名。3、根据规定办理前置审批 4、携带有关文件、证件,到所在地工商所注册登记。 法律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 1、个体工行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20元;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20元; 2、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手续登记,每户每次收费10元; 3、个体工商户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须重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的,每次收费10元; 4、个体工商户如领取营业执照副本,每个收取成本费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