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遛狗不牵绳,一般情况下由公安机关主管,工商行政管理、畜牧兽医、卫生等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起辅助作用。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小区狗扰民向哪个部门投诉 小区狗扰民可以向物业投诉。养犬管理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公安、畜牧、城管执法、工商、卫生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协作,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规定,共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根据该规定,养犬的管理工作确实不是公安机关一家的职责,而是由多部门各司其职协调完成的。 遛狗不栓绳处罚如下: (1)遛狗不栓绳违法,会被处以罚款或暂扣违规犬处罚; (2)当事人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有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 (3)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相关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三十条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 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