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边防公安有权查缉走私吗 |
释义 | 我国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边防公安可以查缉走私案件,但应当移交海关或海关缉私局处理。 根据我国的缉私体制,除了海关以外,公安、工商、税务、烟草专卖等部门也有查缉走私的权力,但这些部门查获的走私案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统一处理。海关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查缉走私工作。有关规定由国务院另行制定。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获的走私案件,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移送海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地方公安机关依据案件管辖分工和法定程序办理。 一、走私固体废物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本罪与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是,前者逃避海关监管,后者则不逃避海关监管,前者处罚的是走私行为,后者处罚的是将固体废物在我国境内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因此,如果行为人走私固体废物并在我困境内倾倒、堆放、处置的,既构成走私固体废物罪又构成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二)走私固体废物罪与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在于: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主要是国家海关的监管制度;后者侵犯的则是国家的环境保护制度。 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表现为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后者则不逃避海关监管。 3、前者属于行为犯,行为人只要走私固体废物就构成犯罪:而后者则是结果犯,要求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4、犯罪对象不同。前者走私的废物应当理解为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而后者进口的则是国家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如果将这些固体废物进口作原料,必须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理流程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理流程为由交通管理部门对逃逸者进行查缉。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垫付后再向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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