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股东大会选举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吗 1、股东大会选举决议可以实行实行累积投票制; 2、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3、累积投票权是一种表决权。它是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在投票表决一些重要事项时,实践中主要是在选举董事或监事时,给予全体股东的一种与表决公司的其他一般事项所不同的特别表决权利。 4、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二、股东大会多久召开一次 1、股东大会通常是一年召开一次,若是有特殊情形出现,那么也可以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