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吃饭不给钱不构成犯罪且派出所能管。吃饭不给钱的情况可以报警协商处理,可以在警察的协商调解下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拒不履行赔偿责任就违反了行政法规。多次吃饭不给钱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赔偿经济损失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店家证据充分但顾客仍不支付经济损失时,可以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