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品质量问题责任怎么认定? |
释义 | 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认定如下: 1、产品缺陷。即产品存在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并因此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 2、明示担保条件。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作为认定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以及确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 3、默示担保条件。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对于产品质量规定的必须满足的条件。 一、购销合同主要包括什么 购销合同应该包括: 第一,产品名称、数量、单价、总价方面的约定。签订时应考虑物价变动并合理约定调价条件; 第二:产品质量约定。购销合同常见于工业品交易,为预防争议,采用何种标准应提前约定清楚,并注意落实样品封样; 第三,交货地点约定。交货代表“标的物交付”,也是风险转移的分界点,应该合理进行约定; 第四:验收标准和检验期约定,为了及时明晰双方权利义务,应约定检验期以及验收标准; 第五:约定违约金。为了促进合同的履行,建议设置违约条款,供方主要体现在按时发货以及产品质量方面,需方主要体现在验收以及付款方面。 二、侵权产品已下架会追究吗 侵权产品已下架会追究。侵权产品下架,如果给对方造成了实际的损失,对方要起诉,是会被追究侵权责任的。如果商标纠纷已经和对方进行和解的话,是可以撤销投诉的,撤销后便不会进行处罚。 一、产品侵权责任的分担如下: 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5、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二、产品侵权纠纷的诉讼时效如下: 1、受害人向生产者、销售者提出损害赔偿的时效期限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超过二年时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因缺陷产品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请求赔偿权,自该产品交付最初使用人时起至缺陷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时止,如果该产品自交付最先使用人至事故发生之日超过十年,受损害人的请求赔偿权丧失,如果明示的安全期在十年以上,受损害人仍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综上所述,侵权行为实际已经导致权利人受损,侵权行为已经发生,即使下架也会被追究责任。如果当事人要起诉,卖家是会被追究侵权责任的,而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卖家需要赔偿给权利投诉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侵权纠纷案件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侵权纠纷案件管辖权是这样确定的: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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