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部管什么样的? |
释义 | 司法部是行政机关,主管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于法院工作性质不同,法院是审判机关,按一府二院(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角度审视,与国务院并列。司法部主要承担以下职能: 1、拟订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国监狱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的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一.司法部的主要工作内容有: 1、负责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起草; 2、负责立法协调和备案审查,综合协调行政执法; 3、负责普法宣传; 二.司法部有直属单位有哪些: 1.司法部信息中心、司法研究所(研究室)、机关服务中心、燕城监狱、 2.法律援助中心、直属煤矿管理局、预防犯罪研究所 3.法制日报社、法律出版社、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三.各专门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下列工作: (一)审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议案; (二)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组织起草有关议案草案; (三)承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四)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安排,听取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题汇报,提出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十八条 政务院设政治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和下列各部、会、院、署、行,主持各该部门的国家行政事宜:内务部;外交部;情报总署;公安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贸易部;海关总署;重工业部;燃料工业部;纺织工业部;食品工业部;轻工业部(不属上述四部门之工业);铁道部;邮电部;交通部;农业部;林垦部;水利部;劳动部;文化部;教育部;科学院;新闻总署;出版总署;卫生部;司法部;法制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华侨事务委员会;政治法律委员会指导内务部、公安部、司法部、法制委员会和民族事务委员会的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财政部、贸易部、重工业部、燃料工业部、纺织工业部、食品工业部、轻工业部、铁道部、邮电部、交通部、农业部、林垦部、水利部、劳动部、人民银行和海关总署的工作。文化教育委员会指导文化部、教育部、卫生部、科学院、新闻总署和出版总署的工作。为进行工作,各负指导责任的委员会得对其所属各部、会、院、署、行和下级机关,颁发决议和命令,并审查其执行。人民监察委员会负责监察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是否履行其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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