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法官故意拖延办案怎么办 |
释义 | 执行法官故意拖延办案处理方法如下: 1、可以向执行局局长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监察室,或者中级法院的执行局投诉。拖延办案属于渎职的行为;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故意违反规定拖延办案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不执行判决书的后果如下: 1、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措施很多,可以对住宅进行搜查,包括拍卖、变卖、扣押财产,冻结银行帐户,还可以查封住宅; 2、如果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处于15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下罚款,并且可以重复适用; 3、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情节严重的,就触犯了相关法律,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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