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院费用医保报销比例 |
释义 | 住院费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1、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2、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 3、医保可以报销的额度为:报销额度=(医疗费总额-自费-自付-起付线)X报销比例,报销比例大约在85%; 4、如果当事人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那么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 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了职工必须办理医疗保险,这也是为了保障职工生病时的治疗,在职工生病后可以以医疗保险报销一定的比例,从而减轻职工的经济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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