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房子过户怎么收费标准 |
释义 | 天津房屋过户的收费标准: 1、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买方承担); 2、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 3、个人所得税:非住宅类房产缴纳个人所得税为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由卖方缴纳; 4、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卖方承担); 5、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3元平方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卖方承担)。 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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