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是如何表现的 |
释义 | 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表现为管理人具有为他人实施管理的意思。管理人为他人提供服务时,必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管理者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一般不必表示。 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一般是什么 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是:管理人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 简述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目的是为了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以及管理的是他人的事务。管理人可以依法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并且还可请求受益人适当补偿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受到的损失。 无因管理四个构成要件 无因管理四个构成要件是:为他人提供服务;为他人管理事务;必须没有法律依据,包括没有法律义务和约定义务;必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管理者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不必表示。 无因管理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无因管理四个构成要件是:(1)为他人管理事务;(2)为他人提供服务;(3)必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管理者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不必表示;(4)必须没有法律依据,包括没有法律义务和约定义务。 什么是无因管理替他人还贷是无因管理吗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行为。替他人还贷一般不是无因管理。但若满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等条件的除外。 该内容由 张鹏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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