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驾照最多能扣11分,注意是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并不是说扣一次分,处理完就没有记录了,记录会保留至下一个记分周期前。如果一个计分周期内没有达到12分的,这样都不影响使用,最多影响你的钱包,因为要缴纳相应的罚款,如果缴纳完罚款,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系统自动清零。 如果一个计分周期内记满12分及以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参加完学习后,车管所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也就是科目一考试,如果考试合格,计分予以清除,发还驾驶证;如果考试不合格的,那么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如果一个计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员除了要通过科目一考试外,还要接受科目三考试。 法律客观: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