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是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擅自开业的,属非法经营,会被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若是未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登记机关会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七十五条 市场主体未按规定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者相关链接标识的,由登记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处罚。 市场主体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