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的构成要件 |
释义 | 1、罪体 (1)行为: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的行为是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 (2)客体: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的客体是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 2、罪责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警用装备而非法生产、买卖的主观心理状态。 3、罪量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多次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或者生产、买卖警用装备数量较大的,经有关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购买拒不听从的;影响恶劣的;非法生产、销售的警用装备用于违法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等。 4、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的管理秩序。 (2)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专用标志、警械。警用装备,是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的归纳总称。 (3)本罪所指警用装备仅限上述三种,非法制造、买卖其他警用物品的,不构成本罪。如非法制造警用武器的、人民警察证件的、公安车辆驾驶证照的,如果触犯其他犯罪,以相应的犯罪论处。 5、客观要件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行为。 (2)非法,一是指违反国家关于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的管理法律法规;二是没有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的合法授权。 一、使用警察证件套违法吗? 使用人民警察证件套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警察法第36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证件,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构成招摇撞骗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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