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达到以下标准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就能立案: 1、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装一百件以上的; 2、手铐、脚镣、警用抓捕网、警用催泪喷射器、警灯、警报器单种或者合计十件以上的; 3、警棍五十根以上的; 4、警衔、警号、胸章、臂章、帽徽等警用标志单种或者合计一百件以上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 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