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院的监督管理部门是地方各级卫生局。卫生局,是地方各级医院的主管部门。下设办公室、医政科、健教所、爱卫会等职能部门,分管食品卫生,执业医师法的实施,医疗事故的处理等等工作。主要负责对当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医疗服务项目开设、医疗新技术运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以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等实施许可准入和监督执法。依法动员、组织公民无偿献血,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安全。医院归哪个部门监管医院归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监管。国务院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监管全国的医疗机构,县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监管本区域内的医疗机构,医院作为法定的医疗机构之一,应当由所在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监管,其他地方的卫生行政部门无权监管,同时,国务院的卫生行政部门也有权进行相应的监管。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 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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