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经济适用房要满足五个条件,具体如下: 1、申请人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没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 5、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