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堵小区大门属于违法行为。小区大门作为连接小区内道路和小区外道路的连接点,属于现代城市车辆和行人出行的重要交通环节,已不容置疑,理应绝对禁止停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该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4、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5、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