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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释义
    

法律主观:
    


    立即执行的医嘱一般应在十五分钟内执行,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页码、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
    

法律客观: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二十一条
    规范行医,严格遵循临床诊疗和技术规范,使用适宜诊疗技术和药物,因病施治,合理医疗,不隐瞒、误导或夸大病情,不过度医疗。
    第二十三条
    认真执行医疗文书书写与管理制度,规范书写、妥善保存病历材料,不隐匿、伪造或违规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不违规签署医学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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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8:3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