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嘱的执行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医嘱的执行程序是什么?医嘱的执行程序是什么医嘱的执行程序如下:一、主班护士在护士站进行医嘱处理,分别建立或撤消各项执行单(卡),然后通知药房摆药,并通知责任护士执行。二、医嘱要按时执行。对模糊不清、有疑问的医嘱不得盲目执行,责任护士须首先向开具医嘱的医师进行核实,医嘱有误的由医师及时进行更正。确认无误而护士认为仍旧有误时须及时向护士长汇报,由护士长和上级医师进行沟通。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执行长期医嘱时,应当在医嘱执行单上注明内容、时间、执行护士签名。三、药物试敏者,由护士执行后在电脑和执行单上填写结果。四、口服药按时按次送给,视患者服下后再离去。五、需要下一班护士执行的医嘱应做好交接班,并在交接记录上标明。六、护士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医嘱需经两人核对后,方可执行。七、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或手术中等紧急情况下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经医师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或手术结束后医师要在6小时内据实补记医嘱及执行时间并签名。八、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对患者作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的处置,但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医师报告,据实补记医嘱。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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