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虚假抽奖,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消费者如果发现销售商在促销活动中销售不合格商品以及掺杂、掺假等商家欺骗消费者情况,可及时向工商、物价等部门举报。欺骗消费者行为有(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消费者如果发现销售商在促销活动中销售不合格商品以及掺杂、掺假等商家欺骗消费者情况,可及时向工商、物价等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