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身份证掉了可以直接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补办。 补办身份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5、收到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日后,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材料流程具体如下: 1、异地补办身份证首先需要目前所在城市的居住证; 2、除了居住证还要有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准备好了之后,到当地派出所还要进行免冠正面照片的采集,按照预约时间前往预约受理点办理; 3、补办之前,填写身份证挂失申请表包括:姓名、电话、身份证的发证机关,就是发证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地址; 4、办理新版的身份证,办证人需采集左右手各一枚指纹,因特殊原因无法采集的,需说明原因,由工作人员记录; 5、办证人缴纳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6、居民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到指定发证地点,凭《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和原居民身份证领取证件; 7、也可以用邮政速递证件。办理邮政速递业务的,还应填写邮递信息。由邮政速递公司在10日后邮递至申领人指定地点。 综上所述,身份证如果丢失的话,是可以进行补办的,可以到居住地的地方进行处理,而且在补办的时候需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这样才能更好的办理,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丢失的证件就需要立即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