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才算构成聚众斗殴 |
释义 | 构成聚众斗殴的条件应当是: 1、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此罪; 2、行为人客观上有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 3、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犯罪; 4、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一、聚众斗殴只处理一方是否合法 聚众斗殴只处理一方是不合法。 聚众斗殴导致双方都有轻伤,双方都要从重处罚。如果相关部门在面对聚众斗殴只处理一方是不合法的。虽然聚众斗殴不一定就会出现流血受伤的情形,但是的两方只要参与了斗殴过程其实就已经构成了这个违法行为,所以无论是否出现伤亡情况,双方都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聚众斗殴罪的认定如下: 1、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 2、聚众斗殴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 3、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4、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 二、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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