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捐赠的金额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先予以扣除。具体实施细则由国务院和税务部门规定。目前实行的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企业和其他单位为公益事业捐赠的,其捐赠款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相应数额。捐赠的扣除数额,以每次捐赠金额不超过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十二为限,其中捐赠给受国家认可的公益慈善组织的,每次捐赠金额最高不超过企业当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十二。企业捐赠的累计额度不得超过上一纳税年度利润的百分之五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企业和其他单位为公益事业捐赠的,其捐赠款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相应数额。捐赠的扣除数额,以每次捐赠金额不超过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十二为限,其中捐赠给受国家认可的公益慈善组织的,每次捐赠金额最高不超过企业当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十二。企业捐赠的累计额度不得超过上一纳税年度利润的百分之五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