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档案接收人怎么填 |
释义 | 1、若你的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限的话,那么档案接收单位就是自己公司; 2、如果单位没有档案管理权限,那么就是要委托人才交流中心或人才市场还保管档案。 一、档案可以放自己手里么 档案是不能自持。档案需要存到具备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进行保管,并且还要按时完善档案材料,完善材料后还要将学生档案转为人事档案。由于档案本身具有其本身的真实性、原始性、保密性、服务性等等特征,如果档案放到自己个人手里就很容易发生篡改或更换材料等情况。档案放在自己手里的时间过长还会使得档案处于死档的状态,档案一旦成为死档就无法正常使用,失去了它原有的法律效力。 二、档案里是否有处分 档案里是否有处分,具体如下: 1、有工作单位的人,档案一般存放在自己的工作单位,如果工作单位规模较小没有存放档案的条件,员工的档案会由单位寄存在当地人才市场; 2、社会人士的档案会存放在单位或者人才市场,可以去单位档案管理处查询自己的档案; 3、应届毕业生查档案的方法刚毕业的学生,档案会由学校寄到工作所在地的人才市场,由于档案的传递较慢,毕业两个月以内档案还在学校学籍科可以查到。 三、档案能代取吗 别人可以代取。但是要求是直系亲属,人才中心那边要看户口本,不能什么人都能代领。提取过程:(1)在接收单位开好接收函,带着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以及毕业时学校开具的其他就业有关的材料(2)到就业指导中心重新开具报到证,再拿着新开的报到证和身份证去人才交流中心调档案(3)档案可以自提也可以走程序一级级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关档案工作条例》 第十一条机关应建立、健全文件材料的归档制度。凡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党、政、工、团以及人事、保卫、财会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均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进行整理、立卷,并定期向档案部门归档。机关领导人和承办人员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有关部门整理、立卷。 第十二条机关档案部门接收的档案,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二)文件和电报按其内容的联系,合并整理、立卷;(三)归档的文件材料,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三条机关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一般应在第二年上半年向档案部门移交档案,交接双方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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