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婚前的首饰,如果是男方作为彩礼赠给女方,两人结婚后因为各种原因离婚,那这些珠宝将会算作个人财产,女方保留。 2、如果婚后购买的珠宝首饰是专门为女方购买,并且仅有女方使用,那么应算作女方的个人所有。 而如果是价值极为高昂的宝石、钻石等,并非用作首饰佩戴而是作为投资产品或其它用途时,则算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订婚买的东西退婚怎么处理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订婚后给对方的金首饰等物品,可以通过双方自行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如经双方协商,女方主动退还,当然更好,如果女方不愿主动退还,则可通过有关部门进行一些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物。但如果这些物品为男方自愿赠送,原则上不予返还,如系女方强行索要或借订婚骗取的财物,则应予以返还;贵重的金首饰物品应当返还,小件物品可以不返还。 二、房屋拆迁诉讼离婚一般怎么处理 在我国关于房屋拆迁问题的离婚案件的处理: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首先应当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分配,法院一般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个人财产,则归个人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