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有债务需要男方偿还吗? |
释义 | 第一,区分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虽然借条是男方一人签订的,但是这个债务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是共同债务,女方名下的财产当然的会被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区分女方名下的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即使男方所负债务是个人债务,但是女的名下的房产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那么法院在强制执行中,也可以对于女方的房产进行处置,但是,也会保留女方财产份额。 一、在上海和男友没离婚可以申请经适房么 婚前男方出钱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房子归谁。根据物权公示原则,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就推定房屋归谁所有,婚前男方的出资购房可以看做为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只要男方能证明房子是由他出资的话,就可以证明这个房子是由他所有,即使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女方也不妨碍男方主张权利。 所以,在离婚时这个房子只要男方经过证明,依然属于男方所有。 二、结婚时男方出资买房离婚后如何分配 1、结婚前由男方个人出资购买房产,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并还清贷款或全款购买,将视为男方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婚前男方出资买房支付首付款,房屋登记在男方自己名下,即使婚后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在房屋的权属上,仍旧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 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要分为两部分:个人还贷的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 此时,对于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个人偿还的增值部分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此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3、以结婚为目的,男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男方明确表示归女方个人所有,离婚时对该房屋一般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婚前一方出资或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婚前购房,双方都有出资,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能够证明是双方为了结婚而共同购置的房产,就算是没有女方名字,法院在判决时也会视为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离婚时男方否认买房时女方出资,女方也没有证据证明出过钱,且无法证明出资款不是赠与男方,这种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6、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买房,婚后增加另一方为房产产权的共有人,应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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