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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同居是否承担对方债务
释义
    同居期间形成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除非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夫妻之间有共同债务,包括满足共同生活需求和履行法定扶养义务的债务。
    法律分析
    一、同居是否承担对方债务
    如果想要知道恋人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债务怎么分配,第一步要弄到你们所欠的债务是什么债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也就是说,同居期间形成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是同居期间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负债,另一方是否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个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负债一方的举债目的用于是否用于同居双方生产、生活所需。如果是,则应该作为双方共同债务,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
    二、夫妻之间有共同债务吗
    有。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财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结语
    在同居关系中,双方应共同承担由共同生产、生活所形成的债务。而对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包括满足共同生活需求以及履行法定义务所负的债务。然而,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若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法院将不予支持其主张权利。因此,在处理夫妻债务纠纷时,需要充分考虑债务的性质及用途。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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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8: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