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登记上班时间 |
释义 | 一、婚姻登记上班时间 按正常来说,一般民政局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周六、日和法定假日都是不上班的。下班时间为中午11:30至13:30;下午17:30之后。为了给新人提供方便,部分地区的婚姻登记处已经有周六也实行正常工作。节假日等一些特殊日子则另行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离婚是否去婚姻登记处 离婚,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也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应当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等材料。第一次起诉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离的可能性较大。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却以破裂或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法院判决不离的,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条件下,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另外,女方在哺乳期内男方是不得提前离婚的。 三、离婚也在婚姻登记处办理吗 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办理申请登记结婚和申请登记离婚的机关。当事人协商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我国民法典施行后,离婚有冷静期。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内,当事人都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因此离婚手续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 四、离婚是去民政局还是婚姻登记处 离婚是要去婚姻登记处的。如果夫妻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就是协议离婚的情况,男女双方应该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有些情况下离婚是由人民法院办理的,例如要是夫妻双方对于离婚这件事上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带好相关的资料到当地的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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