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面标识和路牌不一致 |
释义 | 地面标识和指示牌不一致时,应该按道路指向行驶,先看交警,再看指示灯,然后是空中指示牌,最后考虑地面标线。 当交警指挥手势与交通指示灯冲突的时候,应该以交警指挥手势为准。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将处以200元罚款。相关法律规定,交警优先于指示灯优先于空中指示牌,三者都不可行时,最后考虑地面标线,这就是地面标识和指示牌不一致时正确处理顺序和方法。具体行车的时候大家一定要参照以上顺序,免得后续耽误时间再去进行行政复议。不过这种情况在大城市一般是不会发生的,因为有相关法规规定,路面指示灯、指示牌和地面标线都应该标明一致。但是对一些小城市来说,交规没那么完善,可能也就比较容易发生这样的情况了。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有以下三种: 1、在有交通指示灯的交叉路口时,没有按照所在车道的路面导向行驶。例如在向左转或向右转的车道直行。 2、在不允许掉头或者转弯的路口掉头转弯。一般如果需要掉头的话,会在一个路口有掉头的指示牌,有指示牌才能掉头。 3、违规进入了其他专用车道行驶。例如机动车在公交车道、非机动车道行驶等。 综上所述,开车时因为标志与地面标线不一致收到罚单,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取消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