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少数股东权益在什么情况下产生 |
释义 | 首先必须的明确,少数股东权益是集团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项目,反应的是其他投资者对子公司的享受的权益。这一点可以从其概念上可以看出: 少数股东权益简称少数股权,在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份不足100%(即只拥有子公司部分股权)时,子公司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属于母公司所有,即多数股权,其余少数部分股权属外界其他股东所有,由于后者在子公司全部股权中不足半数,对子公司没有控制能力,故被称为少数股权。简单来说:少数股东权益,指的是子公司股东权益中不属于并表母公司的部分。 少数股东权益简称少数股权。在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份不足100%,即只拥有子公司净资产的部分产权时,子公司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属于母公司所有,即多数股权,其余一仍属外界其他股东所有,由于后者在子公司全部股权中不足半数,对子公司没有控制能力,故被称为少数股权。 在我国的公司发展史,尤其是在股份公司的发展史中,大股东利用自己的优势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件屡见不鲜。在某种程度上,这已影响到了我国股份公司的发展进程。因此,如何对少数股东权益提供切实、适当的法律救济,成为了我国公司法制建设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股东权益具体包括哪些? 股东权益的内容有: 股东权益的主要内容包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代表了股东对企业的所有权,反映了股东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 1、股本: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 2、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 3、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4、未分配利润:指公司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比率是股东权益对总资产的比率。股东权益比率应当适中。如果权益比率过小,表明企业过度负债,容易削弱公司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而权益比率过大,意味着企业没有积极地利用财务杠杆作用来扩大经营规模。 公司在被合并的时候会出现少数股东损益,此种损失是由于所需要从利润的报表中扣除而导致的。此种情形发生时,主公司的权益并不会受到侵害。并且,若是公司有控股的股东,那么少数股东的权益一般只能在子公司之中才可以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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