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只有录音可以起诉吗 |
释义 | 可以起诉。录音也属于证据的种类,并不是只有借款合同才可以证明当事人存在借款的事实关系。从我国司法实践上看,没有借条,但有能够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录音也能够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此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当事人的权利。并且起诉之后能否胜诉,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一、借款不还还没有借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借条可以选择到法院进行起诉,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地规定了起诉是属于当事人所拥有的一项权利,即使没有借条的话也是可以起诉,只要有其他的证据,能够充分的证明存在借款的事实。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三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二、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办 没有借条的情况下,要想办法取得双方存在借款关系的其他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 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金方式支付,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在场证明人等。 2、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是对方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求还钱。 3、对方财产信息:出借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称无力还钱,出借人可尽量摸清对方的财产情况,主要是房子、车、公司等,向法院提供有效线索。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中对证据的规定,第一百一十六条: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也就是说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视为民事案件中的直接证据。 借条是非常重要的债权凭证,属于书证,在很多情况下是借款关系存在的直接证据,但是借条不是证明借款关系的唯一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银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往来短信的内容、证人证言等证据形成证据链来证实借款关系存在。 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 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借钱不还没有借条也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维权。但是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就要搜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有借款合同关系的客观事实的存在。 三、别人借我钱不还怎么办没有欠条 欠条或借条只是作为证据存在,并不是起诉的必要条件,没有欠条并不影响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只要当事人满足了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即当事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即使没有欠条也是能够起诉的。但当事人可以使用其他关联证据或者间接证据,如与债务人的通话录音、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以及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全部证据,以此明确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如果以现金方式给的钱,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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