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与未满15岁女孩自愿发生关系不一定是强奸罪,如果是与未满14岁幼女发生性行为的,无论是否自愿都会构成强奸罪;如果未满15岁,超过14岁,并且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认定为强奸。 一、跟14岁以下发关系 跟14岁以下发关系的属于违法行为。与十四岁以上的女孩发生性关系,如果不是强迫的就不构成强奸罪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是如果与十四岁以下的女孩发生性关系的,就属于强奸了,因为十四岁的未成年人心智还是不成熟的,对于这个没有自己的判定标准。所以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和未成年性行为犯不犯法 我国刑法规定,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无论其是否自愿,都以强奸论处,还要从重处罚。另外,如果跟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如果对方是自愿的,一般不涉及犯罪;但如果对方不是自愿的,而是因为受到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其不能反抗或者不知反抗而发生性关系的,也构成强奸罪。 三、根据我国法律我国法律对发生性行为多大年龄不犯法 年满14周岁,如果是女孩自愿就不算犯法,和14岁以下女孩发生性关系不管自愿不自愿都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