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
释义 | 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一部真正体现人民民主精神的宪法。它包括序言、总纲、国家机构、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4章,共106条,其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正确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项重大的创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诞生,使人民终于有了自己的宪法,国家治理有法可依。 宪法的作用: 1、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宪法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3、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4、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宪法(constitution,又称宪章、根本法)是主权国家或地区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国家机构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国家或地区的其他的法律、法令等都不得跟宪法相抵触,它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