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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放弃债权是单方法律行为吗
释义
    放弃债权是单方法律行为。放弃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但是不必征得他们的同意。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债权人放弃全部或者部分债权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一、怎么终止合同
    根据合同终止的原因,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种方式:债务人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履行;合同在双方同意后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权人免除当事人的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也会导致合同终止;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终止。如果债权人将债务人的部分或全部债务免除,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权利义务就会终止。
    二、什么叫免除?
    债权免除是:当事人为消灭债的关系而抛弃债权的单方法律行为。因债权人全部或部分抛弃债权,债务人得以全部或部分免除债务,故免除也是一种合同终止的原因。免除是债权人的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不以债务人同意为必要但须向债务人作出免除债务的意思表示。
    三、债权债务转移生效条件是什么
    债权债务转移生效条件是:
    1、转让的是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
    2、转让的债权不属于不得转让的范围;
    3、转让人与受让人需达成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
    4、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债务转让需要征得债权人同意;
    5、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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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22: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