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是哪年取消的 |
释义 | 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具有婚姻目的和共同生活形式的关系。尽管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刑法中的重婚罪仍然对事实婚姻进行制裁。事实婚姻的特征包括:男女无配偶、具有婚姻目的和共同生活形式、具有公开夫妻身份、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虽然事实婚姻可以存在,但在处理矛盾和纠纷时,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结婚证,以保护当事人的人身权利。 法律分析 一、从哪年开始没有事实婚姻? 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二、事实婚姻的特征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符合事实婚姻的条件的就可以按照事实婚姻来进行处理,但由于事实婚姻并没有合法的办理结婚登记,所以如果造成了矛盾和纠纷,是难以进行界定和处理的,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办理结婚证,避免造成人身权利受损。 结语 事实婚姻在我国自1994年2月1日以后不再被民法典承认,但并非完全无效。重婚罪等法律仍对事实婚姻进行规定。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事实婚姻的特征包括无配偶、具有婚姻目的和共同生活形式、公开的夫妻身份以及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虽然事实婚姻存在,但在处理矛盾和纠纷时,应遵循法律程序,办理合法结婚登记,以保护当事人的人身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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