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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争议受理案件范围
释义
    

法律主观:
    


    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 履行劳动合同 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客观:
    


    《企业 劳动争议处理 条例》的规定 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如下: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 辞职 、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包括执行、变更、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 )发生的争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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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3: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