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医保家庭共享使用方法 |
释义 | 家庭共济资金的使用方式包括共济支付与共济缴费。家庭共济网的组建人作为出资人,在组网成功后自主选择共济资金的使用方式。 家庭共济资金使用方式包括共济支付与共济缴费。家庭共济网的组建人作为出资人,在组网成功后自主选择共济资金的使用方式,可以二者选一,也可以两者都选,选择确认后共济成员方可使用。 1、共济支付 是指家庭共济资金按共济成员医保结算先后顺序,用于支付自负医疗费用。共济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自负医疗费用,如果是职保人员,须先用本人的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用完本人历年结余资金后,可按规定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如果是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因其本人无个人账户,可直接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 2、共济缴费 是哪些人可以被创建者邀请加入家庭共济账户? 创建者的直系亲属,包含父母、配偶、子女等,被邀请家庭成员应属于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创建者的家庭成员参保地在省内不同统筹区的,均支持被邀请加入家庭共济账户。指共济成员使用家庭共济资金,缴纳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购买本市商业健康保险专属产品。 如何使用家庭共济账户资金? 家庭共济账户成员可通过刷本人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家庭共济账户资金。家庭共济账户成员中有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优先于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使用,没有个人账户的,可直接使用家庭共济账户资金。 家庭共济账户资金可以用来支付哪些费用呢? 目前家庭共济账户资金可以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支付接种预防性免疫二类疫苗的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符合政策范围内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家庭共济账户资金哪来的? 家庭成员(参保职工)可以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划入家庭共济账户使用。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明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增强共济保障功能。我市职工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家庭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也可用于家庭成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费用,以及职工医保参保人本人退休时未达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用。 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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