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表见代表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表见代表的认定标准: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3、须相对人为善意;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一、无权代表和无权代理的区别 无权代表和无权代理的区别,具体如下:1、概念不同。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的现象。而无权代表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范围或代理权终止以后实施的代理行为;2、构成要件不同。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主要有:行为人所为行为具备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行为人实施以他人名义所为意思表示时,没有代理权,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行为不是违法行为;3、法律效力的不同。 二、民法典中效力待定合同能否解除? 效力待定合同不存在解除的说法,而是可以撤销。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以及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三、代理合同是否合法?合法吗? 代理人经被代理人授权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或者代理人虽然没有代理权,善意相对人有利不知道其没有代理权、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后者构成表见代理。超越代理权限没有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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